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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菸葉廠的永續再生策略-歷史記憶與都市縫合

 

總體願景與嘉義菸葉廠再生

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的實踐

嘉義菸葉廠,這處總面積約3公頃的珍貴文化資產,不僅是嘉義現代工業遺產的重要見證,更是都市紋理中潛在的綠色核心。本案始於 2022 年完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確立了對歷史建築本體及整體園區環境的保存原則與再生方向。2023 年完成的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將願景轉化為務實的執行藍圖,詳細分析了場域條件、市場需求、財務效益及社會文化影響,為後續的工程設計與營運管理奠定了堅實基礎。目前,園區正進入至關重要的二期工程及地下停車場案的設計階段,象徵著從規劃走向具體實踐的關鍵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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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都市發展的角度,嘉義菸葉廠園區的區位,決定了其在城市再生中的多重角色。園區四週主要為既有住宅區,這為其注入生活機能和鄰里互動提供了先天條件。過去主入口位於北興街,與街邊市場相鄰,是地鄰里層級的都市活動。隨著都市結構的演變,東側園道自由路的建設,以及未來輕軌站點的設置,園區的都市門戶角色必須重新定義。本案規劃將主入口翻轉至自由路側,透過大尺度的開放綠帶與都市園道銜接,實現與城市綠色基礎設施的緊密聯繫,將園區從內向型的生產空間,轉變為外向型的公共休憩節點。此一空間軸線的策略性調整,不僅提升了園區的能見度與可及性,更為導入更廣層級的都市人流和活動創造了有利條件。

未來嘉義菸葉廠全區修復完成後,包含都市綠地與廣場、展覽館、書店、商店、餐飲等空間,將成為嘉義市西區藝文亮點區域,除了平衡東西區發展外,也提供市民一個具休憩、文化、藝術氛圍的「工業遺址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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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核心價值的梳理與分期分區的空間再生策略

本園區的再生策略,核心在於恢復基地在都市計畫變更後的公園綠地本質,同時最大化文化資產的歷史價值和空間機能。為了達成此一平衡,規劃案首先進行了全區文化資產價值的詳細分析與判斷,並基於此判斷,實施了精準的減法設計。

空間減法與綠地擴增:歷史層次的取捨

為有效擴增公園綠地及公共廣場,規劃決定拆除了價值判斷中屬非必要或損及整體空間完整性的構造物,包括十號和十一號倉庫,以及部分小型建築及鋼棚架。此舉並非簡單的清除,而是基於「還原歷史環境開放性」與「提升公共性」的雙重考量。拆除後的空間得以釋放,轉化為大片公園綠地及廣場,恢復了都市中的生態調節功能,並為市民提供了更寬闊的休憩活動場所。這種策略性的減法,確保了核心歷史構造物的完整性得以突顯,同時讓園區的土地使用更符合其公園用地的法定定位。

動靜分區與機能序列:建築再利用的時空佈局

園區的建築再利用規劃,遵循動靜分區、內外序列的原則進行佈局。面向都市園道自由路一側,設定為動態活動區,透過開放綠地、水池廣場、以及複合式的商業藝文空間(如書店、表演藝術),迎接並引導都市人流。此區強調「都市層級」的公共參與和文化消費。

往園區內側延伸,活動逐步轉換為靜態化、典藏型的機能。例如,將五號倉庫建議設置作為嘉義美術館的典藏庫房,體現了對空間專業性的最大化利用,並為城市文化設施的擴充提供了支援。

最裡側鄰近北興街的區塊,則策略性地保留了「鄰里層級」的都市活動,與既有的街邊市集相鄰。規劃巧妙地利用一、三號倉庫的一樓空間,設置藝文市集,作為都市活動引入園區內的緩衝與連接點。這種「內外兼顧,動靜有序」的分期分區佈局,成功地將園區從單一的歷史場所,轉化為多層次、高彈性的都市文化複合體。

歷史空間的活化與都市公共性的建構:再利用細部設計

在具體的建築再利用和開放空間設計上,規劃方案展現了對歷史語境的尊重和對公共空間品質的追求。

歷史機具與文化轉譯:複薰室、鍋爐室與福利社

面積最大的複薰室,被賦予了極具文化轉譯意義的功能。設計上完整保留了原菸葉廠的機具,作為歷史的物證,同時將空間再利用改造成具有藝文氣息的設計書店。新設施的設計擷取了原先菸葉「再薰」的空間意象,設置為獨特的停留點,使得訪客在閱讀和消費的同時,也能感知歷史空間的氛圍。旁邊的鍋爐室及舊配電室則改為商業使用,而福利社則策略性地設定成表演場所,為在地及城市藝術活動提供了小型、具歷史氛味的展演空間。

多層次廣場設計與人流引導:串聯都市與園區

開放空間的設定是實現園區公共化目標的關鍵。主入口設置在自由路側,與未來的 $\text{Ubike}$ 租借站及輕軌車站相鄰,確保了便捷的交通接駁。規劃設置了三個層次遞進的廣場以迎接旅客:

  1. 最外圍的開放綠地:直接與都市園道相接,實現生態與人流的無縫串連,作為都市與園區之間的柔軟過渡。

  2. 中間的水池廣場:設計極具彈性,可設定乾(硬鋪面、市集)和濕(水霧、戲水)兩種情境。這不僅提供了市民在炎熱夏季的清涼空間,也為假日市集、節慶活動等提供了多功能場地。

  3. 最裡面的硬鋪面廣場:與三號倉庫相接,作為園區的中央樞紐。三號倉庫的設計尤為創新:計畫拆除部分外牆,將建築的二樓轉化為一個「半戶外廣場」,並透過都市層級的階梯與一樓露天廣場相連。這種設計的目的是透過垂直動線,將人流從地面廣場引導至二樓,進而分散並連接至一、二、四號倉庫的展覽館群,形成立體化的參觀動線。三號倉庫的一樓空間,則作為商業及藝文空間交互再利用的空間序列,成為市集與展覽空間之間的緩衝帶。

停車設施與交通組織:支持大型活動及物流需求

考量到園區作為都市層級的文化設施,其交通組織及停車需求至關重要。規劃將地下停車場入口設置在北安路段,以避免車流干擾自由路主入口的行人動線及輕軌運作。同時,設置部分地上停車場以供場地表演活動期間的臨時使用及貨車裝卸貨,確保園區能有效支持大型活動和日常運營的物流需求。此配置平衡了公共交通的優先性與必要的停車需求,是健全營運的基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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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摘要

第一章        前言

第一節        計畫說明

一、計畫緣起

舊嘉義菸葉廠在日治時期隸屬於專賣局嘉義支局,戰後更名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嘉義菸葉廠」,1990年代因禁菸政策、國外菸品競爭等因素,嘉義菸葉廠併入臺中菸葉廠,並在2000年代裁撤,繳回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閒置至今。

2019年舊嘉義菸葉廠公告為歷史建築,於2020年啟動「歷史建築舊嘉義菸葉廠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及「舊嘉義菸葉廠第10.11號倉庫規劃委託案」兩案,冀望透過文化資產保護法規定之修復再利用計畫的執行,以及全區規劃與初步可行性評估,來研擬未來全區再利用的可能性。

二、計畫範圍

嘉義菸葉廠範圍西起北安路,東至友愛路,北臨自由路,南至北興街之街廓範圍內,嘉義市政府實際所有之嘉義菸葉廠土地範圍有664以及其周邊662-5、664-6、665-2、666-20等5筆地號,總面積為30,299 m2,歷史建築登錄公告之定著土地範圍:嘉義市北社尾段664地號,共計1號地號,面積共30,095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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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菸葉廠地籍範圍與歷史建築登錄現況標示圖

 

第二章        歷史研究

第一節        臺灣菸業發展脈絡

臺灣菸草可細分為:(1) 原存古種(2) 呂宋種及(3) 中國種三亞種。第一種在原住民生活區域早已存在,主要由原住民自種自用,其原種何時引進已不可考。第二種為大航海時代荷蘭人由南洋帶來,航行呂宋島間的船夫帶回優良種子在台中東勢西南山區種植。第三種為十九世紀光緒年間兩岸交易時從中國南部將中國菸草種子帶入[1]

1734年隨著台灣人口的增加,菸草需求也提高,嘉義、斗六兩地也有菸草的栽植,臺灣開始較有規模的菸葉種植在清同治年間(1861-1875年),由雲林知縣李聯圭前往中國攜回種子栽培及調理方法編輯成冊,分發全島地主試種。 1891年後,全臺幾乎可見菸草種植,而嘉義菸草種植地區則有嘉義東堡(即現今嘉義縣的番路鄉、中埔鄉、大埔鄉全部及竹崎鄉東南部)、大目根堡(即現今嘉義縣的竹崎鄉中部地區),可品質仍遜色於中國產菸葉[2]

日治時代在台灣總督府各項政策施行下,嘉義地區種菸面積逐年增加,1908年嘉義加入栽植中國松陽種、崎嶺種菸草,1916年嘉義收購中國種菸葉產量高達1,315,662斤,直至1919年仍見嘉義收購中國種菸草。

嘉義地區開始種植黃色種菸葉見於1934年,為了達到黃色種菸草自給自足的需求,1933年(昭和八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嘉義支局在中埔庄頂六地區(嘉義縣中埔鄉頂六村)挑選郭標、蕭國清兩位菸農進行試作,並教導菸草栽植期程、苗床設置、田間管理如做施肥、摘花芽及採收,且亦提供乾燥室補助款協助興建菸葉乾燥室[3]。由於臺灣各地黃色種菸葉產量逐年增加,而中國種菸草的種植面積則逐漸減少。

戰後,1950年後民生生活較為穩定,菸酒需求遽增,黃色種菸葉的種植與加工開始興起,盤點1945-2002年《臺灣地區菸酒事業統計年報》資料顯示,以嘉義菸葉廠在1970-1990年代間種植菸草面積高達2000多公頃,嘉義菸區範圍有雲林縣斗六、斗南,嘉義縣、臺南縣白河等地區,其中在1966年種植面積為最高達2619公頃,而自菸農收購菸草產量也高達400-600多萬公斤,在1982年所收購產量最高約有660萬公斤,顯示這期間是嘉義地區種植菸葉最為輝煌的年代。

但黃色種菸葉除了在產區做第一次乾燥加工後需送進菸葉廠做二次加工,是屬於一種勞力密集產業,對於傳統多代同堂的家庭雖是一個辛苦卻也是一個有固定經濟收入的產業,但傳統家庭結構漸行瓦解後,即使有工業革命的動力加工方式協助了傳統工法,但採收與調理菸葉依然需要人力處理,自1980年代以後,嘉義地區種植戶與種植面積開始下滑,菸農傳承種菸的聚落也就漸行減少。此外,全球性禁菸、反菸運動高漲,加上跨國菸草公司在全球的市場比重和競爭力增強等大環境因素,也是加速台灣種菸產業衰退的因素。

臺灣產菸葉的競爭力不如國際,公賣局為消化過多之庫存菸葉,但受國際菸葉競爭,雖低於成本價求售亦漸乏人問津,使得庫存陳年菸葉越來越多,不但積壓資金而且有變質之危險,1987年開放洋菸進口後,菸酒公賣局為因應臺灣將加入WTO 及改制為公司型態經營且朝向民營化,不得不採取縮減種菸面積政策以達產銷平衡,於是訂定「本省各菸區現耕菸戶申請廢耕、停耕補償要點」,自 1993-1994年期起實施[4]

2002年(民國91年),臺灣加入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臺灣菸酒廢止專賣制度,回歸稅制。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於2016年下令執行完全離菸政策,農糧署依據臺菸公司國產菸葉繳菸菸農名冊,輔導菸農轉作長期(果樹)、短期作物(蔬菜、花卉、雜糧及中草藥)等。但由於臺菸公司收購菸葉之收益佳,致農民離菸轉作意願甚低,輔導轉作空間有限,迄2016年僅35戶菸農自願轉作,離菸面積8.3641公頃。2016年行政院同意財政部臺菸公司採購菸葉至2017年期為止,此後不再收購。為因應不再收購國產菸葉,臺灣菸葉生產事業協進會請農委會研議直接給付離菸輔導金,辦理一次性離菸輔導,由菸農自行運用,行政院農委會2016年12月令頒「輔導菸農切結離菸作業規範」,以輔導菸農完全離菸、轉作[5]。而契作菸葉也在2017年確定走向歷史,臺灣在自產菸葉的體系也畫上句點。

第二節        嘉義菸葉廠的廠區變遷

1939年(昭和十四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嘉義支局經過適地調查,考量地價、水源的取得以及與市區的交通關係,決定將處理嘉義支局內黃色種菸草之複薰工作的再乾燥場設在北社尾庄(今嘉義市西北角),自此,臺灣第三座葉菸草再乾燥場「嘉義葉菸草再乾燥場」設立。

一、廠區規劃型態變遷

 (一)1930年代至1950年代,廠區運作型態和加工動線的確立:

1939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嘉義支局考量了地價、水源的取得以及與市區的交通關係,於北社尾庄的南邊設立「嘉義支局葉煙草再乾燥場」,並陸續建置生產、倉儲和管理空間,此時便已確立整體廠區從青菸進廠、菸葉加工再到倉儲的運作動線,直到關廠,這個運作系統均無太大的變動。

廠房建設同時,總督府專賣局購置新設葉菸草再乾燥機,內部分別設有乾燥機與壓榨機。這一組黃色葉煙草再乾燥機加工方式為「把菸」乾燥[6],機械材料為鑄鐵。而蒸汽罐設備為再乾燥設備熱氣的來源,於1940年竣工完成。1941年,廠內原料倉庫也設立兩切菸草製造,包含捲上機四台及截柄機、截刻機、研磨機各一台,廠區內多了製作「捲菸」的工作。

二戰終戰至1950年代,廠區經過戰災復舊、員工宿舍新建,以及拓展捲菸業務而新設捲置室(東北側另有火爐室、煮糊室等附屬設施)等發展,可說是日治時期建置的廠區能量最大化的狀態。此時的員工福利設施也達到一定程度的完善,醫務室、福利社、理髮部、盥洗空間(洗面所)、宿舍等設施一應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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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至1950年代廠區發展情況
 
 (二)1960年代至1970年代,廠房與設備更新使產能提升,新增製材業務:

隨著產能日益提升,廠內的管理、倉儲及加工生產設施均陸續重建或擴建,成為更大更耐用的加強磚造和RC構造建物,同時也設置消防車以利即時救災;員工福利設施方面,也從各處集中至廠區南側原來的桶材倉庫中,並在附近新設規模更大的廁所和員工浴室,廠區周邊也新設多處腳踏車棚,以此因應臨時工人數逐年增加的使用需求。

菸葉加工作業在站災復舊後逐漸步回正軌,加諸美援支持,公賣局購買新的複薰機具,1961年由西德HEINEN公司得標,機器配置給臺中與屏東,並由台中廠遷移兩台至嘉義菸葉廠,1964年嘉義菸葉廠新裝設德式複薰機,1965年現有的仿西德式單式複勳機有二台,每天可複薰烤菸58,000至63,000公斤[7],大大提升產能。1966年,公賣局加購中骨抽除理葉機與真空濕潤機,以減少手工除骨的人力,也將少20%-23%的砂石殘留,複薰裝箱容量也會加大,自此菸葉廠也進入半自動化作業。

另外,1963年「菸酒公賣局木作工廠嘉義分廠」的組織歸併嘉義菸葉廠管理,廠內也新設一處「製材工廠」,並有貯水池(浸泡木材)、桶材倉庫、桶材堆放場、晒板場等附屬設施;當時廠內直接輸入原木進行加工,製作菸桶所需桶材和公賣局其他工廠需要的木棧板。製材工廠和製材業務的置入,是本廠有別於其他菸葉廠,充分利用嘉義具林木資源的在地特質而產生的重要特色。而廠區南側新設的淨水池、抽水庫及幾處水井,也是充分利用基地富含地下水的特質而設置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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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至1970年代廠區發展情況

 

 (三)1980年代至1990年代,全區自動化時期:

菸葉加工有其固定的生產流程,菸葉廠的機具也在1970年後陸續汰舊更新。根據「台菸月刊」第14卷第11期的報導複薰機修改,專案小組由嘉義菸葉廠廠長容甲生等技術人員11人組成,集體合作研究設計參照國外菸葉裝桶機設計製造菸葉自動裝桶機經1年多改造,嘉義、台中、屏東、花蓮等菸葉廠複薰機之把菸設備為符合散菸裝桶使用,且效果良好。[8]1980年嘉義菸葉廠新裝設了除骨機一套,自此菸葉加工進入全自動化時期。

然而1980年代開始,菸田產量已有下降的趨勢,廠區的發展也進入了尾聲。隨著廠區周邊都市計畫道路的開設,嘉義菸葉廠東半部被迫縮減,因而新建最後的兩座現代RC構造桶菸倉庫。廠區最終的設備配置,如1997年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局志所載:計有菸葉除骨機一套;真空菸葉濕潤機一套;菸葉復薰機二套;菸骨乾燥機一臺;菸葉自動裝桶機二套;鍋爐二套。

嘉義菸葉廠
1980至1990年代廠區發展情況

 

二、廠區內的生產、倉儲和運輸

       (一)生產流程

嘉義菸葉廠是製菸產業鏈中作為二次加工的所在,其廠房自是與加工製程有相對應的關聯,而這樣的對應關係不只反映建物之於廠區的重要性,亦能回推二次加工在產業運作中的重要意義。故此,由廠內建物配置和機具形成的系統運作紋理是產業文資的價值所在。菸廠運作流程第一步,是以貨車從買菸廠載運青菸進廠,放進三、四號倉庫倉儲,後再進入四號倉庫一樓進行菸葉調理(菸葉等級分類),調理完的菸葉放上推車,送進五號倉庫一樓「除骨室」進行切尖、除骨,後再以風管送至「複薰室」進行複薰加工,最後裝桶成為桶菸(加工流程內容詳第二章第三節六、廠區的生產流程)。

菸葉廠複薰菸葉的目的即是使之產生香味(複薰室及內部的複薰機因此成為最核心的重點設施),複薰完成後會先將菸草裝入大型塑膠袋內,再放入儲菸用的木桶(後期改用紙箱,木桶裝約400公斤,紙箱裝約200公斤),並移至各桶菸倉庫依等級別囤放,後續不定期檢視是否有菸甲蟲情形,再進行桶菸倉庫內的薰蒸(除蟲)作業。出貨時則將車輛開至倉庫旁以堆高機將成品送上車後載運出廠。依據上述,可繪製流程與動線圖與並分析出建物製程之關聯性強弱:廠區以複薰工作進行的「複薰室」和提供複薰蒸氣需求的「鍋爐室」為生產核心,並有圍繞四周的青菸、桶菸倉庫,以及調理室、除骨加工區等,輔助整個菸葉加工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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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葉加工製程與建物關係圖

 

(二)倉儲管理

公賣局所屬各分支機構之倉庫均各自管理,成品及物料儲存面積如有不敷,則向外租用倉庫存放,並依據物料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辦理。1957年為加強各菸廠、菸葉廠之桶菸管理,以確保桶菸品質及安全,將全局所有桶菸設卡列管,及每桶桶菸各設一桶菸卡,桶菸之進出倉、移撥使用時均於該卡上詳細登記其動態資料。同時訂定桶菸管理考核辦法,防止儲存倉庫內桶菸發生霉變及蟲害情形。根據農務課業務手冊[9]中,亦特別針對菸桶的進倉與堆積有明確的程序說明。

1967年間,總局成立倉儲中心,將全局各菸廠、菸葉廠及倉儲中心之桶菸倉庫統籌調度,並配合菸廠生產需要以及菸葉廠收購青菸所須騰空倉位,作適切之調度運用。民1975年起先後訂定相關倉儲管理的注意事項,包含桶菸倉庫防治菸甲蟲注意事項。為期桶菸倉儲管理更加完善,也使倉庫管理人員有所依循,特於1999年發布「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桶菸倉儲業務手冊」,同時成立「桶菸倉儲霉變蟲害防治工作考評小組」,每年定期巡迴各工場督導改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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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人工木桶堆置方式(日規桶菸)
資料來源:林文吉口述/研究團繪製

 

  (三)運輸管理

日治時期的菸葉運輸主要應由卡車運行,雖嘉義、屏東菸葉廠均緊鄰糖鐵,但現有史料尚未發現利用糖鐵運輸的紀錄。戰後公賣局收購菸葉所需運菸車輛之運輸工作,係交由民營貨運汽車公司承運,然因支出極為可觀,自1966年起,除花蓮外,台中、嘉義、屏東等三大地區收購之青菸搬運工作,一律由公賣局派車自運,並由車輛調度中心統一調派車輛至各菸葉廠所在地辦理搬運工作。

 

第三章        廠區概況調查與建築研究

第一節        廠區概況

一、全區建物概況

目前嘉義菸葉廠全區建物共有26棟建築物,其中廠房4棟、倉庫7棟、行政空間1棟以及服務設施14座。嘉義菸葉廠自1940年開始運作至1998年,廠區設施在既有腹地內逐年增長至今日所見的規模,歷經不同時期建築技術和產業科技的進展。而廠區面貌乃肇因於廠區因應雲、嘉、南地區菸葉發展和大環境的產業變動趨勢。

嘉義菸葉廠的建物配置邏輯:從北興街進入廠區後,首先以辦公室(D01)前的花圃、升旗台作為門面,隨後進入倉庫間架設的棚架長廊可將入廠青菸存入倉庫,而後青菸被送往除骨複薰廠房進行菸葉加工,完成裝桶的桶菸再被送回倉庫進行倉儲、不定期薰蒸除蟲。廠區南側的除骨複薰加工廠房,以及廠區中央的鍋爐室(B01)因此可視為廠區的生產核心;而核心外圍則是各類服務空間、行政空間、非從事主要加工作業之廠房(如製材工廠),以及相關服務設施(水塔、機械室、配電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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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菸葉廠大門[10]嘉義菸葉廠入口庭園景觀[11]

第二節        建物研究與現況調查

嘉義菸葉廠全區建物可依「廠房」(即菸葉加工製程空間)、「倉庫」、「行政空間」以及「服務設施」等四種機能進行分類,各建物可再以「構造與形式」和「空間特質」進行研究分析,其中「空間特質」又分「屋頂/屋架」、「牆體/開口部」、「地坪」與「設施」等四項解析。

一、廠房

 (一)鍋爐室

鍋爐室(日治時期稱汽罐室)是菸葉廠內少數始建於日治時期,並作為廠區動力來源並沿用至戰後的建物,鍋爐就近供應複薰機蒸氣的管線配置,也在廠區不斷革新的過程中被延續使用,同時也因應產能提升,在1969年擴建了鍋爐室北面的規模,以及新增第二座鍋爐[12]

空間配置方面,日治時期鍋爐室僅目前一半的規模,原設計室內設置水管式汽罐,因需要充足的水源和燃料,周邊設有水井(井戶)、及煤炭儲存場(石炭置場),另有唧筒室(抽水幫浦)、煙道、煙囪(煙突)等其他附屬設施。戰後,鍋爐改用柴油鍋爐以重油為燃料,而增設重油儲存槽,另有抽水室、水塔等設施於建物西南側新建,而唧筒室則改為木工室。

最終鍋爐室及周邊附屬設施現況如,建物南側原唧筒室最後改作修理複薰室之機械使用,稱為機械室;而鍋爐室東側煙囪拆除,北側儲油槽外圍增設油槽防液堤;建物西南角之抽水室後來改存放鍋爐使用之粗鹽和充作工人休息室使用,而抽水室東側水井則不復見,僅有貯水槽和些許設備基座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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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鍋爐室與周邊設施配置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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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鍋爐室室內現況鍋爐室西側
1.建築構造與形式

鍋爐室本體為加強磚造,以鋼筋混凝土之柱體、火打梁搭配磚造牆體構成屋身,再以芬克式桁架和屋面鐵皮形成二坡水之屋頂面。日治時期鍋爐室僅有現貌之一半,建物基腳特別加厚,牆身設有七道分割線,東、西兩立面則是屋簷處略作岀簷的山牆,中央再置一圓形氣窗。整體而言鍋爐室是強調頭、身、腳層次分明的建築式樣;戰後鍋爐室延續既有的立面分割和形式,擴建出北側空間,形成更寬敞的規模,並在建物外側四個角隅設置扶壁柱作結構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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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室擴建說明圖
2.廠房空間特質

屋頂形式採二坡水切妻式,現況屋面為鋼浪板(推測戰後擴建時應是鋪設水泥瓦),下方則為野地板,再依序以桷木、母屋和鋼構芬克式桁架(Fink turss)相接;而屋架則立於RC柱體之上,將屋頂載重透過屋身向下傳遞。另外鍋爐室採用圈樑技術,主要牆面頂部皆有深度約30cm之圈樑分布,上端再承接屋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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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室屋面構造與屋架現況

鍋爐室牆體為加強磚造建築,外牆為1.5~2B厚磚牆,窗間壁中央突出0.5B,砌法為一層順砌一層丁砌,荷蘭式轉角砌法,以七五磚收邊。開口部方面,門洞上方採用RC出簷雨庇;建物東南角另有一處日治時期設置來通往唧筒室的半圓拱門洞,是當代常見的作法之一。開口部與門窗扇方面,建物南、北向立面皆設有窗扇,分上、中、下三層,上層為採光和百頁兼具的木製窗扇,其中北側較南側窗扇多一道百葉,推測是戰後增建時為加強排氣考量而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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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圓拱東南向牆體現況

地坪方面,鍋爐室自日治時期的原始設計即使用底層鋪設級配,上層灌注混凝土的PC地坪,符合工業設施對抗油汙、耐刮磨、低成本的種種考量。戰後增建的建物北半部同樣使用PC地坪,現況可見因鍋爐和相關設備而設置的管道溝渠、基座,部分區域有鋪設耐火磚,推測應是因應該區域常有高溫之故。而建物南側及東側同樣隨著設備日益更新,而增設相關附屬設施,今日尚存有相關基座、溝渠和槽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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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室管道溝渠和設備基座現況
       (二)複薰室

目前廠區現存的複薰室設於1970年,取代日治時期使用至1960年代的木造複薰室(再期乾燥室),1997年又於建物東側屋面增建更高的空間,以利裝設新的油壓裝桶設備。新建複薰室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搭配力霸鋼架屋頂建築,整體空間呈東西長軸向,此配置順應由廠區西側青菸倉庫向東運送原料進行加工的製程走向:讓除骨後之菸葉由複薰室西側送至複薰機之加工起點,後在複薰室東側進行包裝,桶菸過磅、編號後,再送往桶菸倉庫進行倉儲。

複薰室的重建,是基於菸酒公賣局為求南部三廠平均發展,計畫予嘉菸添購一套西德式複薰機(第三號機),但舊有木造廠房空間不足且構造老化之故,當時複薰室的設計係配合安裝三套複薰機,和生產所需調理、複薰、打包及氣電控制等室的機能考量,因而設計寬度26.8公尺,長度107.4公尺的大跨距廠房。因大跨距的需求而以力霸拱形鋼架形塑無落柱的空間,屋頂則覆有拱形石棉板,門窗採鋁製已達防火之效,廠房內部另將複薰室和調理室、打包室以「山頭」隔開(拱形屋架下方至兩側牆體上緣部分以木纖板包覆形成阻隔牆面),避免複薰室的熱氣侵入影響另外兩個空間的工作效率[14]

根據訪談,複薰室直至關廠前最後的空間配置,由西至東,依序設置儲存槽、輸送帶、複薰機(2號複薰機尚存)、包裝機、油壓機等機具。南側則設有機房三間,東側設有風雨棚供菸桶過磅及編號作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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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薰機2號與原1號位置現況原包裝機與油壓機位置現況
1920
複薰室屋面與太子樓現況原儲存槽與輸送帶位置現況
1.建築構造與形式

複薰室由加強磚造牆體搭配力霸鋼架撐起的拱型鐵皮屋面構成,屋頂另設有拱形太子樓以利通風換氣。而建物東側高起的屋頂空間,則是為了因應1990年代新設油壓式裝桶機的高度需求而設計。複薰室東西向柱列為二十跨,跨距約5.4公尺;南北向為七跨,跨距為3.2、4.2、4.6公尺等三種尺寸;建物拱頂高約11公尺,東側屋頂增高則為18公尺。

2.廠房空間特質

複薰室為鋪設浪板的拱形屋面並設有太子樓以利通風換氣,可減少縫隙以降低雨水滲入的機率。浪板隔著一層夾板,以適當形式之鉤釘固定於木桁條上,木桁條則再固定於力霸鋼桁條上,其中鉤釘釘頭配置防水墊圈並固定於浪板波峰處,以減少滲水的機會。室內天花方面,建物東、西兩側分別在柱列6跨和5跨之間設有木纖天花板,以降低機器運作期間之巨大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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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薰室吸音降噪天花板二角拱接點

壁體粉刷方面,室內為白色油漆,室外柱體及下台度設洗石子面、上台度噴綠色水泥砂漿。這種配色方式在1960-1970年代興建或擴建的廠區建築如合作社、鍋爐室、舊配電室及四號倉庫皆可見到,可能當時有意統一廠區風貌的規畫或和當代流行有關。

開口部方面,複薰室四向皆設有大面帷幕開窗:下台度為推拉鋁窗;上台度則為鋁製連動翻窗,其同時開啟多面窗扇進行排氣的聯動機制是工業廠房的特色之一。太子樓氣窗則為木製,下台度為翻窗,上台度為格柵氣窗。門扇方面,同樣在建物四向皆設有鐵捲門供物料、機具和人員進出之用,門洞兩側另設有避撞鋼板,以防各種擦撞破壞建物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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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面石頭漆與洗石子室外壁面粉刷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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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鋁窗與聯動翻窗聯動翻窗之手搖窗機

複薰室主要的運作空間鋪設PC地坪,具備耐侵蝕、耐刮和耐磨的特性;而南側機房則鋪設塑膠地磚。現況地坪留有多數油漆標線、機具油汙和使用痕跡,均為廠房運作之見證。另因廠房設備需求,地坪設有多處管線溝渠和機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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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薰室PC地坪機坑和油漆標線

複薰室目前尚存的複薰2號機,是本廠唯一留存的菸葉加工設備,殊具保存價值。複薰室內另有電路控制箱體、地坪機坑,及各式標語掛牌或海報留存,見證工業廠房的運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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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薰機2號機吸菸處掛牌
       (三)製材工廠

1960年代初期,嘉義菸葉廠內增設製材工廠,負責將原木料製造成桶材,而日治時期興建的樽製作場(製桶室)在將桶材製作成桶,樽製作場拆除後,製桶工作則轉移到十一號倉庫西側的風雨棚下進行。製材工廠早期因有處理原木料的工作,因此東側設有貯水池(浸泡原木料)及桶材堆放場(十號倉庫興建後桶材改堆放於廠區東北角之木造桶菸倉庫中);另有晒板場設在複薰室東南角和1971年興建的四號倉庫屋頂平台上,作為原木料的裁切和曝曬使用。另有關製材業務,1965年,菸酒公賣局所屬,位在嘉義北社尾一帶的木作工廠嘉義分場[15]的管理權責歸併嘉義菸葉廠,木作工廠原基地增建了嘉義買菸場所需建物[16],與木作工廠共同使用,除買菸期外,仍作菸桶生產用途。

製材工廠為一層加強磚造建物,南北兩端設有山牆,搭配鋼桁架撐起二坡水之屋頂;東側另設有鋼棚架風雨廊道,是戰後延續日治時期的營造技術,以鉚釘和螺栓固定角鋼形成的桁架。空間配置方面,平面呈一通透無落柱的大跨距空間,建物東側另設有一道阻擋日曬和大雨侵襲的鋼棚架廊道(1966年從二號倉庫東側移設至此[17]),北側有一排隔間作為辦公空間使用;建物西南角則有一處以鐵皮圍出的隔間,乃後期作為消防車庫及儲藏空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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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材工廠機具配置圖(東側棚架移設前) [18]

 

1970年代以前,廠區建物多以鋼構的芬克式桁架來滿足大跨距的空間需求,以鉚釘固定L形角鋼形成桁架,再以交叉拉桿因應各架間的作用力,另以木桁條(或角鋼)、野地板、油毛氈及水泥瓦搭設屋面。製材工廠亦不例外,屋頂桁架橫跨東西兩跨的柱距,形塑下方寬敞且不落柱的通透作業空間;另根據現存於屋架上的桁條和野地板推測,今日的鐵皮屋面原本應是鋪設當代慣用的水泥瓦。

製材工廠東側另有一條遷移自二號倉庫東側[19],以鋼構架撐起的風雨走廊,以角鋼和鉚釘構成架體,在落柱與地坪之柱墩相接;此處鋼架另以彎曲的型式作為斜撐,同在1960年代興建的三號倉庫東側棚架也有相同作法。此種棚架是目前廠區中尚存,屬於舊式工法的金屬棚架之一,是見正當代構造技術的重要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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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走廊棚架與地面墩柱風雨走廊鋼構架細部

 

二、倉庫

(一)二號倉庫

二號倉庫在1954年建於原日治時期廠區西北角的原料倉庫位置,是戰後興建的第一座加強磚造桶菸倉庫,以鋼筋混凝土柱樑系統搭配加強磚造牆體和金屬屋架構成,在造型細節上相當講究,保有承襲自日治時期的建築工法和構造形式。其興建應是為了因應雲嘉南地區菸田產量增加,以及廠區木造建物汰舊換新的議題,二號倉庫的新建,可說開啟了嘉義菸葉廠在戰後重啟運作後又一次的廠區風貌轉變。

二號倉庫的構造與形式方面,為二層樓加強磚造矩形桶菸倉儲空間,由明確的鋼筋混凝土柱樑搭配加強磚造壁體構成,另在南北兩跨距間,各覆以一列金屬屋架形成兩組二坡水屋頂,在東西兩側形成兩堵山牆並列的立面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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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倉庫東側外觀二號倉庫一樓倉儲空間

 

二號倉庫二樓屋頂以兩列鋼構的芬克式桁架來滿足大跨距的空間需求,另以母屋[20] (15×9 cm)、野地板於屋架上搭設屋面形成兩道屋頂坡度5/10的屋頂面。原設計屋頂面鋪設水泥瓦(現況為鐵皮覆蓋),下方防水層釘「檜木板瓦」(土居葺),洩水溝設於兩列屋頂中央,並透過鉛造水管,垂直穿過室內樓板進入地坪下方暗溝。

另外,加強磚造的建物是以RC柱樑之框架搭配磚造牆體構成,二號倉庫二樓樓板即是以RC柱樑系統所撐起,鋼構屋架則以螺栓鎖固於RC柱體,再將重力傳導至地面。建物南北向設置設計斷面36×75公分之大樑,東西向中央柱列間則設置設計斷面尺寸30×45之小梁。梁體兩端皆設有牛腿,加強支撐樓板載重,而表面保護層另有簡單的線腳做收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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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倉庫鋼構屋架與屋面野地板現況

 

牆體粉刷方面,原設計圖中標示室內上台度「林水泥砂漿粉化成粉完成」,下台度標示「林水泥砂漿完成」,但就現況觀察,上為白色油漆,下為水泥粉光;外牆粉刷方面,原設計圖標示「外部林水泥砂漿噴水泥沙漿液完成」,當時施工說明書說明:噴二次,調合比為水泥一,清沙二及適量黃色顏料。而建物北側兩端設置的階梯,則用運洗石子與磨石子工法,在踏面、扶手、小洞窗與踢腳上做出收邊,在同類型的建物當中,最為講究。另外,二號倉庫在四向立面上設有弧形水平飾帶,為偌大的建築立面進行比例分割,形成和諧的立面表情。

開口部之窗扇方面,一、二層皆設有成排的上、下兩道窗,上層窗為固定木百頁氣窗加採光搖擺窗,窗戶外側上緣另設有RC造之雨庇;下層則為固定的木百葉窗,而上下木百頁在建物內側均設有側拉木檔板,控制氣流進出;另外,建物東、西兩側之山牆頂端皆設有兩扇固定木百頁,之間夾一扇玻璃採光窗。門扇方面,建物一樓四向各設有兩道大型雙開木拉門,供存放之桶菸進出。二號倉庫開口部內側現況多有保麗龍板和透明塑膠帆布遮蓋,此為倉儲空間施放除蟲藥進行薰蒸作業而設置,是桶菸倉儲作業重要的歷史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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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倉庫外立面粉刷二號倉庫階梯小洞窗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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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倉庫氣窗與採光窗百頁氣窗與水平飾帶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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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倉庫氣窗側拉木檔板二號倉庫窗扇塑膠帆布

二號倉庫鋼構屋架下方仍留有吊掛桶菸的天車所使用的I型鋼軌道,以及線路使用之碍子(如【圖3- 267】~【圖3- 270】),是早期桶菸倉庫運作的重要設施(如【圖3- 266】),部分柱體上還可見到防止機具碰撞結構體的避撞鐵件(如【圖3- 273】)。

文物方面,現場保有兩面說明牌,說明桶菸倉儲、殺蟲劑薰蒸安全工作方法(如【圖3- 271】、【圖3- 272】),另有誘捕菸甲蟲之裝置(如【圖3- 274】)和物料收發登記卡(如【圖3- 275】);部分柱體上亦保有工作人員以粉筆和奇異筆所做的倉儲註記(如【圖3- 276】),地坪上也多有定位桶菸位置的油漆標住線(如【圖3- 263】)。這些物品和使用痕跡均紀錄當了代倉儲空間的使用方式,頗具文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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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倉庫桶菸倉儲說明牌鋼構屋架與中央天車吊軌和線路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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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倉庫物料存放註記菸甲蟲誘捕裝置
       (二)桶材倉庫

     位於廠區東北角的木構造倉庫,是原建於1953年的桶菸倉庫(後編為第七號倉庫,1980年新建五號倉庫後再改編為第八號倉庫),是戰後廠區移交臺灣省專賣局 (1947年改名「臺灣菸酒公賣局」) 後,為進行戰後復工而興建的桶菸倉儲空間[21],其造型和工法可能是現存最接近日治時期倉庫形式的樣態,也標誌了廠區倉儲空間發展歷程的重要節點。1987年十號倉庫興建時,因拆除原有桶材倉庫和堆放場,這裡便改為桶材倉庫,儲存製材工場製作的桶材,1990年左右,廠區東側開闢自由路後該倉庫拆除大半,形成今日殘存的風貌。空間配置分為南北兩個空間,北側約9公尺乘11公尺的殘餘倉庫空間為桶材倉庫;南側依附興建的半戶外棚架推測應為原來六、七號兩座倉庫間的「簡易桶材堆放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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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造倉庫解體前情形

木造倉庫的構造與形式方面,為一層樓木構造矩形桶菸倉儲空間,是戰後初期因應廠區復工而興建的桶菸倉庫。其木構造系統之軸組除了垂直向的立柱之外,另設有斜向的交叉支撐;而軸組上的屋架則為洋小屋屋架,屋架最兩側另有火打梁與斜向支撐做結構上的加強。

桶材倉庫的屋頂為切妻式,屋面過去推測應鋪設水泥瓦,後改為鐵皮,屋面原貌僅存野地板、垂木和母屋;屋架目前僅存四架,形式為洋小屋組,由真束、吊束、合掌與陸梁構成,其中另有方丈做斜向支撐;屋架之間另有小屋筋違、振止和火打梁做水平向度的支撐。桶材倉庫南側另有一座木構棚架,屋架型式式較為簡易的洋小屋組,母屋上方原始屋面材料已移除,更換為鐵皮包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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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材倉庫洋小屋組火打梁與斜向結構加強

木造倉庫的軸組部分,柱與柱之間設有間柱、貫木以及作為斜向支撐的筋違所構成,外側則包複木造雨淋板,而最下層的土台在建物南向部分放置於PC地坪之上,西面山牆則立有約97公分高的磚造矮牆,未設置土台;目前建物北側及東側已更換為型鋼搭配鐵皮構成的外牆,非木構原貌。開口部方面,建物設置上、下兩層木構玻璃橫拉窗,做採光和通風換氣之用,建物東南角則設有原貌木構大型拉門,作為物料主要的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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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材倉庫內牆與窗扇現況大型木造拉門

三、服務設施

       (一)福利社

福利社建於1968年,正值廠區大規模整治廠房和各類設施的1960年代,也是繼宿舍、員工浴室之後、戰後陸續興建的員工福利設施之一,最初是設計為桶材倉庫兼工人換衣室及食堂休息室使用[22]。隨著四號、五號倉庫的新建,位在該場域的禮堂(位於活動房屋中)、醫務室(位於原木造原料倉庫中)、福利社(位於原食堂,戰後曾做捲製室)等機能便遷入原來作為桶材倉庫的空間中,建物東側也在1977年左右增建了廚房;其中,醫務室後來遷至一號倉庫西南側增建的空間,原處改做理髮部使用。福利社興建之後,匯集廠區西南側自日治時期以來的員工活動機能,也是廠區生活重要的集體記憶所在,根據訪談,餐廳廚工會提供鍋巴給上班嘴饞的員工食用,閒晃去福利社吃鍋巴也成為一則趣談。

空間配置方面,建物成一矩形空間,東側為增建大廚房,建物西北角木格間為福利社、西南角空間為第一代醫務室和後來的理髮部、中央大空間則為原禮堂和後來的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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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原禮堂)福利社西南側現況

 

福利社為一層加強磚造建物,牆面四周設有鋼筋混凝土柱體,並設有RC圈梁傳遞屋架載重,而建物屋頂則為「切妻式」的二坡水屋頂。與1960年代興建的一、三號倉庫及製材工場類似,福利社屋頂以鋼構芬克式桁架滿足作為禮堂的大跨距需求:以鉚釘固定L形角鋼形成桁架,再以拉繫鋼索因應各架間的作用力;而桁架兩端則以螺栓鎖固於RC柱體,柱體另做牛腿加強支撐力。鋼桁架上則以母屋、垂木、野地板、油毛氈搭設屋面,並於東西兩面山牆設置懸山,以破風板做母屋外側之收邊;南北兩面則以封簷板釘於垂木端部,以增加其外端之穩定性。

天花板方面,福利社鋼構屋架下方設有早期的暗架天花,天花構造由上至下首先為橫跨鋼構桁架下緣之間,以原木料製成的「吊木受」,其次為垂直向度的吊木(方形角料)和木構框架,最下層則為木纖吸音板,而天花和四向牆體交接處,則以一道木夾板(表面油漆)作為收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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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社鋼構桁架現況福利社屋頂和天花構造
       (二)員工浴室

員工浴室建於1962年,位於日治時期「職工便所」附近(戰後該場域新建乾燥室),是戰後首先興建的員工福利設施,其盥洗機能,取代了日治時期木造職工便所內的洗面所,提供戰後產能逐步提升,日漸增加的臨時工下班後的盥洗需求。依照台中、屏東菸葉廠的員工浴室設置目的推測[23],本廠員工浴室的設置除了人員需求外,另有利用鍋爐室剩餘熱能的目的。隨著1960年代員工浴室附近新建禮堂、廁所等建物,也出現了一處小鍋爐,推測應是鍋爐室設備更新和員工浴室距鍋爐較遠之故,而就近設置小鍋爐供其使用。

空間配置方面,員工浴室分男、女各一盥洗室,在入口處設有更衣區,一旁便是淋浴區,空間中央則設有一座泡澡池;這樣的室內安排和當時尚存的職工便所的洗面所類似,推測員工浴室的設計應是延續當時的使用習慣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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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浴室北面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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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員工浴室現況女員工浴室現況

員工浴室為一層加強磚造建物,頂覆RC樓板和太子樓。浴室的構造形式較為特殊之處在於其考量人體入池之便利性,將浴池內的地坪與以降板設計,可見當時對盥洗空間的使用和人體工學有一定程度的講究,RC構造技術也具備一定的水準。

員工浴室屋頂樓板由鋼筋混凝土柱樑系統撐起,RC樓板另在四向略作出簷。而屋頂板上設有RC造之太子樓供通風換氣之用,其下方另有小梁作支撐。外層裝修方面,屋頂樓板外緣設有洗石子面和一道分割線;下緣則以灰漿打毛,營造特殊的紋理,是承襲日治時期的一種裝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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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板大梁與太子樓下小梁員工浴室屋頂樓板下緣裝修

員工浴室牆體為磚造,室內外皆分上、下台度進行粉刷:室內上台度粉刷白色油漆(原設計表層抹白灰[24],油漆應為後期粉刷),下台度貼方形磁磚;室外上台度噴綠色水泥砂漿[25],下台度為洗石子,營造建物穩重的基座表情,而外牆與樓板交界處,另有一道曲面洗石子粉刷作收邊,十分精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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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浴室磚造牆體外牆噴綠色水泥砂漿

員工浴室地坪鋪設鋪設馬賽克磁磚,是早期浴廁常見的作法。設備方面,更衣區設有掛衣勾,盥洗區設有磚造浴池、牆邊弧形水槽,兩者表面接貼藍綠色馬賽克磁磚,而浴池內部有設置一道台度,可供人員坐姿泡澡,男用浴池另有一條外包隔熱層之熱水管留存,這些設備均可對當時的使用方式略窺一二。建物屋頂板四個端點則有設置落水口,下接精緻的金屬集水槽和導水管,將雨水排至室外犬走,經承水石流入明溝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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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池貼藍綠色馬賽克員工浴室牆邊弧形水槽

 

第四章        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第一節        嘉義菸葉廠建築群文化資產價值指認

從日治昭和時期至戰後1990年代,嘉義菸葉廠一直是菸農送青菸至輔導站經過評鑑後,裝車運至菸葉廠複薰存放之處。廠區建築群中與加工生產相關,或見證當代產業發展的建築,也存在歷史文化、技術史、稀少性之價值。嘉義菸葉廠的廠房配置反映了廠區由西至東的加工製程,從入口至廠房內部的運作動線上,存在著青菸倉儲、菸葉調理、菸葉除骨、菸葉複薰、桶菸倉儲和薰蒸的各個節點設施與機具遺構,廠區的「系統運作紋理」呈現產業設施的科學價值,是本案的文資保存重點所在。

嘉義菸葉廠的青菸倉儲空間(三、四號倉庫)設有RC滑梯與輸送帶,方便物料運送;菸葉調理空間(四號倉庫一樓)則因應調理需求而設置四道輸送帶及員工儲物櫃,至今仍有燈架、櫃體等遺構留存,其中又有真空濕潤機之地坪遺構,作為進口菸濕潤處理的證明;而五號倉庫一樓地坪的除骨機安裝遺構、風管遺構以及金屬隔音沖孔板等,則充分呈現全自動化加工時期的空間型態,以及因應機具噪音的對應措施;複薰室的機具遺構、現存複薰機,以及為解決室內高熱環境而設置的屋頂太子樓和牆面聯動氣窗等,則是足以說明菸葉廠作為菸葉二次加工所在的重點保存對象。

鍋爐室作為廠區主要的能源供應設施,其室內地坪之機具遺構和周邊附屬設施的變遷痕跡(機械室、水塔、水槽和煙囪遺構等),呈現產業設備不斷精進革新的歷史。而各棟桶菸倉庫的空間中,則針對倉儲效率考量設置月台、吊掛天車、樓板開口(桶菸吊掛口)、貨梯等設施;又為溫濕度控制、桶菸薰蒸和菸甲蟲防治等議題,設有上下氣窗、紗門窗、捕蟲器、封口透明帆布和室外樓梯等措施。這些設備和建築型態反映了廠區從1950年代至1990年代不斷精進倉儲技術的過程,呈現產業文資「快速效能革新」的特質。

以下另外簡述本案四點文資價值:

一、見證雲嘉南地區菸葉產業發展歷史(歷史)

嘉義菸葉廠伴隨產業環境變遷的廠區配置和空間型態,呈現產業由盛而衰的發展經過,也呈現和地方發展相互影響的歷程,菸葉廠的空間變遷因此成為產業發展的縮影,對嘉義菸區和臺灣菸業深具歷史價值。

二、見證1930~1980年代建築技術發展歷程(歷史與藝術)

廠內建物橫跨日治時期至戰後1980年代,以大跨距桁架屋頂系統、RC建築構造為多,見證臺灣50年間鋼筋混凝土構造的工業建築技術發展:從加強磚造建物到高層化桶菸倉庫,紀錄不同時期就生產效率、設備安裝或物理環境需求而設計的構造和當代建築美學。

三、保存製菸產業鏈中加工廠區的運作型態(科學)

菸葉廠的功能包括菸葉技術指導與收購、複薰加工及貯存、農業輔導、政令宣導等業務。現今廠區保存了青菸從菸田進廠後的倉儲、除骨、複薰、裝桶的廠房空間和設備遺構;另有和菸田關係緊密的農務課、改進社辦公室,以及廠區作人事管理的打卡室、辦工室及員工福利設施等,皆能完整呈現前述產業運作面貌。

四、嘉義林木產業的延伸、地理條件的充分運用(自然)

嘉義菸葉廠戰後的製材業務,是對嘉義林產的充分運用和延伸,本廠直接輸入原木料進行加工,乃至桶材和公賣局他廠所需棧板完成,而有製材工廠、貯水池、烤板室、晒板場、桶材堆放場、桶材倉庫等設施存在。又廠區擇址於地下水源豐沛處,而設置多處水井,並經過淨水池、蓄水池、大水塔等基礎設施,將水源送至全廠各處,達到自給自足的狀態,前述兩者皆是對自身地理條件充分運用的特色。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一、再利用與分期分區

本案占地約3公頃,包含各種型制和損壞情況不一的數棟建物和設施,規模之大非能短期一案處理完成,應研擬分期分區之方案,並依據歷史與建築研究之調查,按照各棟建物之不同文史意涵與建築特質,擬訂不同的再利用方案。期能以不同而細緻的分期分區處理,達到最終豐富又兼具產業歷史意涵的最終狀態,呈現予眾使用者。

二、保存與再利用方向

依據本研究歸納之廠區文資價值,未來保存與再利用應以廠區舊有運作紋理來呈現菸葉廠的工業技術內涵。另需透過全廠區的思考,並擴及都市發展的脈絡,在維持廠區運作紋理的前提下,回應「菸葉製程」、「城市變遷」、「城鄉發展美學」、「打開菸葉廠」等議題,屬於嘉義菸葉廠發展歷程中的多元意涵,以彰顯廠區修復再利用「追溯在地情感與歷史記憶」以及「探討工業遺址保存與再利用」的核心價值。

 

參考文獻

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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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立,〈菸草浸液防治棉蚜之應用〉,花蓮區農業專訊;63期。
7.蘭文里,〈菸草、煙斗與臺灣原住民〉(裝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資源網)。
8.藍巧玲,《專賣制度與菸草產業變遷-以屏東平原為中心(1905-2002)》(國立中正大學歷史學系碩論,2012)
9.許杏蓉、張玉如,〈臺灣香菸百年包裝視覺風格設計研究〉,《設計學研究》,16卷1期(2013)

 (三)史料

1.《台菸季刊》(臺灣省菸葉耕種事業改進社,1988)。
2.《台菸通訊》(台菸通訊月刊社,1963~1986)。
3.《菸酒業務通訊》(菸酒公賣局菸酒業務通訊社,1958~1975)。
4.《臺灣地區菸酒事業統計年報》(臺灣省菸酒公賣局,1974~1980) 。
5.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二部》(臺灣總督府,1905)。
6.臺灣總督府賣專局檔案《昭和九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煙草永久保存第一冊》,典藏號:00101048003。
7.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湾の專売事業》,1934,臺灣總督府。
8.臺灣總督府賣專局檔案《大正四年度煙草賣捌人名簿專賣局五年保存》,典藏號:00110469000080072-78。
9.〈事業概況專賣局〉《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1942年(昭和17年)。
10.臺灣總督府鐵道部,〈臺灣鐵道史〉(上、中卷)(臺灣總督府鐵道部,1910)。
11.臺灣總督府賣專局檔案《臺灣島煙草調查書大藏属五代正之進》,典藏號:00100008000010011-12。
12.臺灣總督府賣專局檔案《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官制中改正敕令第七九O號》,典藏號:00010臺灣總督府,《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397001。
13.「嘉義支局葉煙草再乾燥場敷地買收」〈昭和十四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會計永久保存第三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1357005。
14.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檔案,案名:昭和十四年度會計檢查指定調書(一)庶務課(二)阿片(三)食塩(四)樟腦(五) 煙草(六)酒(七)昭和十五年花田會計檢查官隨時指定調書(イ)食塩(ロ)樟腦(ハ)煙草(ニ)酒(ホ)台南支局事 業概況(八)會計檢查院花田副檢察官實地檢查指定並日程,掃描號:00103872000010472。
15.「嘉義支局葉煙草再乾燥場其他新築工事請負人中島六郎;仝工事期限延期(昭和十五年一月三十日附)」,〈昭和十四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會計永久保存第三十二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1383001。
16.「嘉義支局北社尾葉煙草再乾燥場原料倉庫新築及其他增設工事請負人宇敷赳夫」,〈昭和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會計永久保存第十四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1616002。
17.昭和十六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會計十年保存第六册(官有財產),《臺灣文獻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 00105345009。
18.「嘉義支局北社尾構內防空壕新設工事施行認可指令第一0三号嘉義支局」,〈昭和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會計永久保存第十五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1733002。
19.「嘉義支局黃色葉煙草再乾燥機新設及仝場蒸汽鑵設備工事請負人佐土原吉雄」,〈昭和十四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會計永久保存第三十二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1384001。
20.「嘉義支局黃色葉煙草再乾燥機增設直營工事附電氣設備工事請負人藤田タマ」,〈昭和十六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會計永久保存第十六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1548003。
21.「兩切煙草製造用諸機械ヲ嘉義北社尾煙草乾燥場ヘ移轉据付并再乾燥場電氣設備工事施行方松山煙草工場ヘ通牒」,〈昭和十六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會計永久保存第二十五冊〉,《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101556006。
22.農務課《業務手冊》,民國56年4月,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編印。

二、網頁與線上資料庫

1.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獻檔案查詢系統。
網址:https://onlinearchives.th.gov.tw/index.php?act=Archive
2.航遙測影像供應平台。網址:https://ngis.afasi.gov.tw/ngis
3.臺灣百年歷史地圖。網址:http://gissrv4.sinica.edu.tw/gis/twhgis/
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統計與出產品。網址:www.coa.gov.tw
5.嘉義縣客家文化會館。網址:https://blog.xuite.net/jhongpu128/blog/200991048
6.上下游電子新聞。網址:https://www.newsmarket.com.tw/meinung-tobaco/ch01/
7.菸酒公賣局-珍蒐寶庫。
網址:https://www.ttl.com.tw/rare/rare_view.aspx?sn=60&id=85
8.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網址:https://cdprc.ey.gov.tw/

三、機關檔案

1.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1]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二部》(臺灣總督府,1905)。

[2] 稅所重雄,《臺灣菸草栽培變遷史(中譯本)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82年)。

[3] 臺灣總督府賣專局檔案《昭和九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煙草永久保存第一冊》,典藏號:00101048003

[4] 宋松康,〈臺灣加入WTO後菸草產業因應策略之探討以菸酒公賣局為例〉,2002,國立中山大學高階經營碩士班。

[5]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統計與出產品。www.coa.gov.tw

[6] 「把菸」乾燥意指當時的菸葉加工方式,並非後期的切碎菸葉,而是將青菸整把整把加工乾燥後壓榨裝桶。

[7] 《菸酒業務》,第十卷第六期,(民國56年)。

[8] 《歷史建築台中支局葉菸草再乾燥場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計畫》,2019,景雅琦建築雌事務所。

[9] 農務課《業務手冊》,民國56年4月,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編印

[10]資料來源: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圖錄》,民88,頁322。

[11]資料來源:同前。

[12]《嘉義菸葉廠修建廠房》,1969年,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32929。

[13]資料來源:周邊設施判讀參考《嘉義北社尾複薰廠複薰機裝設及鍋爐修理》,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02370。《嘉義菸葉廠機械工具購撥與裝修》,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24896。

[14]資料來源:邱標雄、許啟發、石基旺、魏如岩(民五十九),〈嘉義菸葉廠新設複薰機及複薰工廠改建工程〉,《菸酒業務》,十三卷六期,頁28~30。

[15]戰後,臺灣省專賣局接收日治時期製樽株式會社資產,成立臺灣省專賣局製樽公司(後陸續改名「製樽工廠」、「木作工廠」),計有板橋總廠,以及臺北海山、臺中梅枝、嘉義竹圍等三個分廠,其中嘉義分廠負責製作木樽、木箱和菸桶。1958年因業務不振,除板橋總廠外,僅保留嘉義分廠製造菸桶和其他木工產品。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局志編輯委員會,1997,《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局志》,頁106。

[16]資料來源:民53,《木作工場嘉義分場歸併嘉義菸葉廠》,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16976。

[17]資料來源:民55,《嘉義菸葉廠修建廠房》,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24943。

[18]資料來源:民55,《嘉義菸葉廠機械工具購撥與裝修》,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24870。

[19]資料來源:民55,《嘉義菸葉廠修建廠房》,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24943。

[20]依當時工程說明書記載,木工程所用之福杉由本局華山倉庫無償提供,其餘全部由承包商負責,材種定為檜木上材。

[21]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局志編輯委員會,《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局志》(臺北:臺灣省公賣局,1997 年),p.19:「二次大戰期間,頗多單位遭到轟炸……嘉義及花蓮菸葉復薰設備亦均受損。此一時期以修復設施,恢復營業為第一優先。戰後物資極端缺乏……但仍竭盡所能,予以修復」

[22]因1960年代菸葉增產,廠區複薰期間臨時工人眾多,但缺乏更衣室及食堂休息室,致使無處更衣且無固定場所集中午餐休息,因而分散各處,影響管理秩序,加上倉庫不敷使用使桶材堆置於走廊,故興建一空間兼作兩用。民56,《嘉義菸葉廠修建倉庫》,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27938。

[2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歷史建築「臺中支局葉菸草再乾燥場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計畫》,頁341。

[24]新建工程說明書載明內壁、天花作法為「一:三水泥砂漿抹底後抹白灰泥完成」。民51,《嘉義菸葉廠修建廠房》,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16183。

[25]新建工程說明書載明外壁作法為「一:三水泥砂漿抹底後噴霧綠色水泥砂漿二次完成」。民51,《嘉義菸葉廠修建廠房》,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1716183。